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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六十七章 自己的风格
 地皮的攻坚战,闫氏赢得漂亮。这个价格,过了大部分房产商的预期,带来的另一个后果是,关于闫氏现金危机的“谣言”不攻自破。这捎带的“成绩”简直是另人觉得意外之喜。但是严绾看到闫亦心的脸色,觉得这大概是一早就想到的,也许这就是他说服董事会的理由呢!

 “可是,地皮需要的资金…”严绾有点担心。

 “这是会计师的事,不是我们的事。”闫亦心心情很好。

 “但…”严绾张口结舌“你是执行总裁啊!”“放心吧,这块地皮我们的出价,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之外,银行方面已经主动抛出了橄榄枝,提供的贷款比同期增长了百分之十。”

 “哦。”严绾似懂非懂地点了一下头。资金问题,大概就算是解决了吧?而且还是人家主动的,条件又优厚。

 “走吧,我们去周庄。”闫亦心的衬衫袖子半挽着,脸上既没有有关于现金的担忧,也没有达胜战之后的得意。

 “现在?”严绾这才想起来,今天已经是星期五了。

 “对,两个多小时的车程,正好赶去周庄吃晚饭。”

 “可是,我的行李还有理…”严绾以为他这周去不了,所以什么都没有准备。

 “没关系,我可以借给你用,包括整个人。”闫亦心牵住她的手,根本不管有没有人会看到。

 幸好,周五的下午,设计师们几乎是人走楼空。再说,这一层只有她和刘离以及两个人的助理,对闫亦心在上班时间来找她的举动,根本已经见怪不怪。

 何况,从走廊到电梯,根本连个人影子都没瞧见。

 严绾还在为他凑在耳边的那句话而暧昧得脸色烫,这时候才注意到,原来今天闫亦心是有备而来,开的是他平时很少动用的越野车。

 虽然在高公路上,未必有着度上的优势,但是座位很宽。开长途,倒是最合适不过的了。

 高公路两旁的夹竹桃,开得很茂盛。远远地看出去,视线在两旁受到了高大树林的阻隔。

 “你先睡一觉吧,我们一会儿到沈厅酒家去吃晚饭。然后,可以夜游周庄,景不比白天差呢!”闫亦心的目光,只是微微一瞥。

 “沈厅?”严绾这才现自己蜷在座位上,眼皮已经有点沉重。

 “对,去尝尝万三蹄,这是周庄的招牌名菜。”

 “这些人也真会做生意,做个主题,还要借用沈万三的名头。”严绾失笑“沈厅不会是沈万三的宅吧?”

 “当然不是,那是沈万三后裔沈本仁在乾隆年见建造的,是周庄最气派庄重的古建筑。”

 “沈万三是你们商人崇拜的对象吧?”

 “就如同你们设计师,崇拜的是…”

 严绾听他报出了一大堆的名字,有些听过,有些却没有听过,忍不住哑然失笑:“其实,我并表示科班出身,所以对于你如数家珍的前辈们,我至少有一半,听都没有听说过。”

 “没关系。”闫亦心不置可否“你并不需要在他们的阴影下创作,你拥有自己的灵气。刘离跟我说,你已经开始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。”

 “是吗?我的风格?”严绾吃了一惊,瞪大眼睛看向闫亦心。

 “嗯,细腻和婉约,新颖和精致,最近的一套十二金钗,已经把你的这个风格,展现得淋漓尽致。”

 “我有这样的风格吗?”严绾纳闷地回忆起自己的作品,可是没有现能够清晰地代表她的风格。

 “这说明,你已经摆了摹仿的巢臼,形成你独特的风格。”

 严绾自我反省了一遍,还是茫然摇头:“我并没有觉得和以前的设计有什么不同。”

 “对于你来说,这是水到渠成。”闫亦心的笑意,很含蓄。

 剩下来的时间里,严绾就又惊又喜地回味着闫亦心的话,有点不敢置信,有点沾沾自喜,也有一点茫然失措。

 她脸上精彩的表情的表情,被闫亦心看在眼里。他适度地保持了沉默,直到停车付费,才笑着提醒着想入非非中的女人:“绾,周庄到了。”

 “啊?到了?”

 严绾把头偏向窗口,汽车缓缓开入街道。

 周庄被称为“中国一水乡”在近年来声名鹊起,让人很难想象,这座小镇在漫长的时间里,都偏居在苏州的一隅,近乎封闭。

 现在的民居,大部分是明清和民国时期的建筑。岁月沧桑,可是它们仍然忠实地保持着当年的风貌。

 骑楼、水阁、河埠、石桥…这些带着浓郁江南水乡风味的建筑,在苍茫的暮色里,灰白不明。

 “走,我们先去宾馆。”闫亦心提着一个薄薄的行李袋,让严绾很怀疑,里面装的东西是不是足够他一个人使用。

 这样的仓促成行,可能一会儿还要找间市,买生活必需品。

 “其实,我们先回去一趟也耽误不是什么时间啊!”严绾有点浅浅的抱怨。稀里糊涂地被他拉了就走,她甚至忘了,自己的新“家”离公司可是只有五分钟的路程,这其中还包括上下楼的时间。

 “这样的随意,才别有风味。”闫亦心笑着解释。

 宾馆是秘书提前两天就订好的,并表示严绾想象中的高楼大厦。一座高楼花窗、粉墙黛瓦的宅院,看起来更向是民居。而令人欣喜的是,一面临着大街,一面却是靠着河,整个建筑的风格是古古香的。

 “这里真好。”严绾感慨地跟在闫亦心的身后拾级上楼。

 二楼临窗,是红木的双人间。看起来,闫亦心是达定主意,今天和她共处一室了。严绾只是脸色微微一红,心脏稍稍一跳,就拥护起他的决策来。

 省下一个房间的房钱,他们可以沿着周庄的小街,好好吃上一顿了。

 单是蓝色的印花白布,和木头的窗柩遥相呼应,让严绾觉得自己乘坐着时光之箭,一下子回到了民国的初期。

 “住在这里,我简直不想回去了…”严绾在上躺成了一个“大”字“明明开车的是你,可是我怎么也觉得骨头快散了架呢?”

 “谁让你一路上坐在那儿想心事?”闫亦心幸灾乐祸地躺到了她的身边,额头拂过他的脸,有一点酥的感觉。

 好在已经过了十一黄金长假,他们没有看到下饺子似的游人。走在小桥水的接头,沾满了尘世浮华,竟然一下子就洗涤怠尽。

 “这儿的价钱好贵啊!”严绾在闫亦心点完菜以后,才有机会拿过菜单。一声感慨,不是赞美周庄的蚬江三珍和万三蹄子,却是注目在价目表上。

 闫亦心哭笑不得:“你以为这里还是农村啊!”“是啊,我以前和同学去了苏北,那里的东西才叫一个便宜。几块钱一个菜,重要的是份量特别足。

 那些盘子看着不大,却都很深。哪象a市的大酒店,盘子看着是大,可浅的根本盛不下什么东西!”

 “这里是苏南。”闫亦心笑着解释“况且,周庄现在名气大了,物价不比上海滩便宜。不过有些东西,在别的地方吃不到,而且也不是这样的氛围。”

 万三蹄子、清蒸鳜鱼、蒸焖鳝筒、莼菜鲈鱼羹、姜汁田螺…江南水乡的菜肴,和这个小镇一样,处处透着安静。

 哪怕是浓墨重彩的万散蹄,在白瓷碟里,也丝毫感觉不到大块吃的豪壮。

 “怎么又是鳜鱼,又是鲈鱼的?”严绾对放了满满一桌的菜,有点心疼。看起来,她再怎么放开肚皮,也注定有一半是要浪费的。

 “这是两种鱼,到周庄不能不吃鱼。”

 可是,也没有必要点上这么多吧?而且,后面端上来的盘子里,还有蚬子、银鱼、鳗鱼…严绾怀疑他是想把周庄的鱼类,一次品尝个遍吧?

 只要舍得牺牲口袋里的钞票,这些菜的味道,还真的鲜美。只是这样简单的清蒸,也吃得严绾眉目舒展。

 “这个蹄子看上去是油腻的,可是吃上去却并不觉得。嗯,做的形状也很美,只是不能够把它用到饰上去。”

 三句不离本行…闫亦心只能看着严绾苦笑。

 “啊,这银鱼的形状不错,两条绕在一起的样子…很美。我可以用海豚,这种动物的形状更优雅一些,就用这样的姿势,做成吊坠应该很见新意吧?”严绾却又从汤盆刚刚捞出来的两条小银鱼里,得到了灵感。

 “说好了不谈工作的。”闫亦心无奈地提醒。

 “这不是工作,这是我生活的乐趣。”严绾强词夺理“我句的这样的处理,应该会引起女们的追捧。可以选用蓝碧玺,颜色和形状都很优雅。只不过蓝碧玺很难得,其他的颜色虽然也可以,但总觉得不如蓝色这样和谐…”

 纯的蓝碧玺相当少见,大部分都带着绿色调。而且,由于碧玺的双,要完整地表现碧玺蓝色的一面,对于切割师来说,是一种挑战。一旦切割方向选择错误,不仅是展现不出美丽的蓝色,还有可能会因为内部的张力而导致碧玺在切割过程中突然破碎。

 “我说过,你只管设计,材料的事情我会处理的。”看到严绾又开始蹙起了眉尖,闫亦心只能放弃劝说,而改做她坚强的后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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