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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5章:番外,告白2
 这番话引起林洋的侧目,他像是和萧韵儿说,也像是在自言自语,“她会生气吗?”

 想起那个气质如兰,手段却雷厉风行的女子,林洋只觉得自己心猛地一痛,痛的他额头上冒冷汗,可他不想停止这疼痛,只有痛了才让他知道自己还是个活着的人。网值得您收藏 。。

 “当然会了。”萧韵儿直了身子,很认真的说道,“如果有朝一我死了,而喜欢我的人像你这样每借酒浇愁,不顾自己的身体,至此堕落,我觉得我会气愤的从墓地下钻出来揍你一顿。”

 “噗!小七等你死了,会直接烧成灰的。”洛熠不厚道的打击她,“难不成你想一把骨灰吹死他。”

 “滚,没人。”萧韵儿抬脚朝着洛熠就是一脚,而洛熠却是连忙躲闪,面上依旧是嬉皮笑脸,“怎么恼羞成怒了,我说的都是事实。醢”

 “好吧,既然你说我发怒了,那我就发一次好了,否则对不起你这句话不是嘛。”

 萧韵儿说着提着沙发上的抱枕朝着洛熠就是一通打,两人打的那叫热火朝天,小小的公寓一时间成了猪窝。

 而凌风静静的坐在那里,好似成了背景,他的视线一直跟随着萧韵儿转动缇。

 洛熠速度快,萧韵儿一时间打不到他,累的直气。

 “小丫头,还想追我,也不看看你的实力和我的实力有的比嘛。”洛熠说着,冲着萧韵儿做了个鬼脸,转身就要继续跑,只是他还没跑出一步,脚下一个踉跄华丽丽的栽了个狗吃屎。

 “哈哈哈,看吧这就是骄傲的下场。”萧韵儿过去,居高临下的看着趴在地上起不来的洛熠,将抱枕砸在他脑袋上,很女王范的仰着头掐,完全就是一只斗胜了的公姿态。

 额,呸,她才不是公

 洛熠这一摔可是不轻,差点没将他的骨头摔碎了,痛的他呲牙咧嘴,手脚并用的从地上爬了起来,一脸愤怒的看着在场坐着的一众男人,“刚刚是谁暗算我的,痛死我了。”

 他很肯定有人在给他使绊子,刚刚脚下明显有什么东西挡了他一下,这才将他摔了一个跟头。

 “谁暗算你啊,反正不是我。”霍雷首先表态,哼声道,“你们俩打打闹闹都正常了,反正吃亏的永远都是你,我们根本无需出手帮忙。”

 霍雷说的倒是不错,洛熠和萧韵儿打架,永远都是洛熠吃亏,不是他打不过她,而是他根本不和她动手。

 这是在场的人都知道的事实,不过,唯一不知道的是坐在那里好似一尊大神的凌风。

 无疑,刚刚使绊子的人肯定是凌风了,只是他距离洛熠的地方最远,他下手的机会很小,不过,也不能排除不是他做的,只是怎么下手的就不得而知了。

 萧越若有所思的看着凌风,随后起身走了过去,“可否借一步说话。”

 “好。”凌风从容起身,跟着萧越走了出去。

 等他们走后,洛熠就哥俩好的将手臂搭在萧韵儿肩膀上,“小七,你这凌大队长和你关系怎样。”

 “还好还好,不过呢,他现在是我追求的对象。”萧韵儿做出一副花痴的样子,一双璀璨的眸子不停的往外冒心心。

 她这话一出,顾景哲放在沙发上的手骤然收紧,面色更是不好看,不过,因为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是这样的,所以也看不出来他表情有什么变化。

 萧韵儿更是不知,如今她的整颗心都在凌风一人身上,“老六,他现在可是我追求的对象,你一定要祝福我追上他。”

 “你还没追到手啊。”洛熠有些意外的挑眉,他怎么感觉这位凌大队长对他的这位小师妹有意思呢。

 “还没,太难搞了。”萧韵儿很是无奈的耸肩,不过,她是不会放弃。

 “多少天了?”

 萧韵儿扬眉,“你问我认识他多少天了,还是追了他多少天?”

 “二者都有。”

 “我认识他有一个礼拜了,至于追是从昨天开始。”

 洛熠一听,便朝着萧韵儿脑袋敲了一记爆梨,恨铁不成钢的瞪了萧韵儿一眼,“笨,都这么久了还没追上,想当年我追女孩用了五秒钟就够了,那五秒钟就是说了一句话‘你愿意做我女朋友’吗,然后,那女孩说‘愿意’。”

 想想自己曾经的光荣事迹,洛熠就飘飘然。

 “那你女神呢,你用了多久追上了。”萧韵儿毫不客气的打击他,还故意的伸出手指头来算,“自从三年前你就改归正,专攻你女神一人,送花送车送房子,甚至还出资给她拍电影,只是你追上了吗。”

 “…小七,你这样会没男人要。”洛熠一脸幽怨的瞪着萧韵儿,女神是他心中的痛,无论怎样都没办法走进她心里。

 萧韵儿不以为然的耸耸肩,“放心,过不了多久,我家队长就会喜欢上我了,反正他现在也没女朋友,我有的是是时间。”

 “祝你好运。”

 “嗯,也祝你早追上女神。”

 二人刚刚还打的热火朝天,这会儿就言归于好了。

 凌风跟着萧越出了屋门,走到步梯道里。

 萧越拿出一烟递给凌风,凌风却没接,“不。”

 他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人尤其是男人为何会如此喜欢抽烟,他也没过,更是不喜欢

 萧越将烟又放了回去,自己也没,依靠在门上,隐晦不明的打量着凌风,“如果我没猜错,你应该是韵儿口中的僵尸吧。”

 “不错。”

 对于他的回答萧越有些意外,没想到他会如此痛快的同意了,“还真是。”

 他只知道有一个地方住着这么一群怪体的生物,喜欢人血,唤作僵尸

 不过,因为时隔年数太久远,他都以为僵尸一族早已灭亡,不复存在了,没想到今却见到一个。

 听闻僵尸样貌丑陋不堪,身子上更是长了诸多的发,需要利用人的血来维持自己的样貌。

 凌风这张俊美绝伦的脸难不成就是用血来维持的?

 可是却无法从他身上感知到一丝的血腥,因为血时间长了就会自带很轻微的血腥味,那怕洗澡洗的再怎么干净也去不掉这种由内散发出来的血腥味。

 而凌风除了面色没有血丝印堂有些发黑之外,就没别的症状了,完全和人一样,难不成他没有喝血,而是用别的方法来维持自己的样貌?

 见萧越用疑惑深究的目光看着他,凌风便据实回答,“在两千年前我是一个人,后来为了延续生命就成了一个僵尸。”

 他话言简意赅,好似在陈述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。

 “人?!”萧越闻言都是大惊,不可思议的看着凌风,“你…竟然是人变得。”

 要知道人变成僵尸容易,可若是变成有自己的思维的僵尸那就要受到很大的苦和折磨。

 那种痛苦可不是人能受得了,无论身心都要受着难以忍受的折磨,经过一段时间的折磨最终如果能过去就会成为一个寿命很长的僵尸

 他在这方面多少有些了解,所以在听到凌风的话才会如此震惊。

 “你为什么要这么做?”那种折磨非人类可以忍受,想要忍过去只怕很难很难。

 人变成僵尸的几率几乎可以说非常小,一旦失败就会性命不保,说不定还会魂飞魄散。

 所以在僵尸横行的年代,人类即便再怎么羡慕他们,也不会选择去做一个僵尸,因为短暂的生命也是生命,可若是失败了就等于自杀,而且还是痛不生的死去,没人愿意去尝试。

 凌风朝着门外看了一眼,淡声说道:“为了我子。”

 “子?”如果凌风是两千年前的僵尸,那他的子岂不是在两千年前,不对…

 这时,萧越意识到了什么,有些惊讶的道:“韵儿该不会是你子吧。”

 他本就不是人类,自然在考虑事情上就明白很多。

 前世今生,缘起缘灭,可没想到凌风为了自己的子竟成了不死僵尸,守护在韵儿身边。

 “嗯。”凌风倒是没有隐瞒,诚然说道,“韵儿昏的这一年,其实她的灵魂去了古代,在那里和我相识,成了夫,可好景不长,没过多久她就出了事,我本想用乾坤珠来这里找她,可没想到乾坤珠破了一道痕迹,将我错带到了这个时空的两千年前。”

 乾坤珠只能用一次,他没办法回去更没办法来到这个时代,他只有一天一天的等。

 可他凡人一个,短短不过数十年,更何况他的身体已经到了穷途末路之境,怎能熬得过这漫长的两千年。

 所以他才会走上僵尸这条路。

 萧越没想到会这样,难怪他感觉凌风看韵儿时候的眼神格外的温柔,也就韵儿这个神经大条看不出来。

 “既然你等了两千年,韵儿如今也喜欢上了你,那你为何不答应她的表白。”难不成他有什么难言之隐?  m.3maO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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