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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(2)
 任放忧知道他难为,也知道他俩不会有未来,他有情有义,放不开手,自始至终,他都是对她有情的那一个。

 那,就由她来吧。

 “可以…再陪我一回吗?”她柔声开口,丢弃所有的矜持,扬眸望进他惊愕的眼里。

 丁驯的情绪复杂,知道这是她的告别…

 但,他却也知道,在他还无法完全接受她的身份之前,她离开,对他们是最好的决定。

 他坐在她的身边,伸手将她揽进怀里,而她,则鼓起勇气,送上她的,尝试主动吻上他,青涩的舌,试探的探入他的口中。

 没有任何男人,可以抵挡这样的惑,丁驯反守为攻,热情的着她柔滑的舌,存心让她的气息里,染上属于他的气味。

 他的眸光转沉,薄吻上她的颈,烙下一个又一个细细的吻,让她剧烈颤抖,发出无助的呻

 他小心的没有弄疼她的伤口,却只是将她的情得更高。

 这不是他们的初夜,却将是他们的最后一夜。于是,任放忧不想再拘泥什么男女之别,她要他记着她。

 一辈子,都忘不了她。

 心意才定,原本抵住他口的小手,蓦地往下移,握住他早已起了反应的火热望。

 “任放忧!”他心口一,气一窒,急喊着她的名字。

 任放忧没有开口,只是着他的眼,温柔的、轻缓的抚摸着他,感觉他在她的掌心绷紧,越加兴奋起来。

 “你的伤口未愈。”他伸手,用最后一丝理智,制止她的妄动。

 他极为克制,不想因为一时的望伤了她,只是,再这么下去,他真的没办法自制了。

 任放忧笑了,笑得更美、更媚了,她再次主动攀住他的脖子,送上她的吻,将他的气息,烙进她的神魂里。

 这一次,丁驯再也停不下来,他们不停的拥吻彼此,沉沦在望里,证明着彼此的存在。

 没有累赘的言语,没有外在的枷锁,只有彼此的躯体,心灵的贴近接触,他们几乎都要相信,他们是彼此相爱的,他们会相守一生。

 而这个梦,在天明之后,碎了。

 任放忧离开了,一如她所宣示的那般,消失在他的生命里。

 丁驯没有失控,没有崩溃,没有像只野兽般的狂吼,只是镇定的规划着该如何进攻黑寨,态度像个没事人一般。

 只有他自己知道,他的心在她离开的那一晚,被挖了个大,空的,疼得几乎无法息。

 唯一能让他继续活下去的动力,就是做完该做的事——剿了黑寨。

 任放忧说过,不杀程稼,她誓不为人。

 他能替她做的事不多,但这件事,就由他来吧。

 复一,他几乎无法入眠,看着她曾经养病的,想着那一夜的温存,他痛到无以复加。为什么,这伤、这痛,仿佛烙进心里,再难除去了?

 今天,就是进攻黑寨的日子。

 他相信,只要完成这份工作,回到京城覆命之后,他就可以将一切丢弃,包括她。

 她是个过客,他生命中的过客,他可以忘了她,一定可以!

 一如她,不也走得毫无留恋吗?

 “请大人点兵。”门外下属躬身,告知一切都准备完毕,可以出兵了。

 丁驯的视线从那张榻上移开,之后缓慢起身。

 该是时候,了断这一切了!

 他们一行人迅速且安静的直奔黑寨,有了之前的探路,他们很快来到了黑寨入口,静观情势之后,丁驯一声令下,举兵攻击黑寨。

 神捕一出,果然势不可挡,黑寨一战,让程稼一行人兵败如山倒,连滚带爬的逃离黑寨。

 或许是之前的内斗,让黑寨损伤惨重,人心惶惶,已完全没有向心力,就在这时候,丁驯领兵攻击,轻易就突破防线。

 在众多的黑寨人里,他别的不杀,就单挑程稼,他对自己发过誓,他会亲手杀了这个泯灭人,争权夺势的混球。

 他不爱杀人,除非在迫不得已的时候。

 但是对于程稼,他没有丝毫留情,青光疾闪,凌厉剑势,他在五招之内,直接劈下他的人头,看着程稼死不瞑目的脑袋在地上滚动时,他没有任何怜悯,想到的是任放忧哀伤的表情,心里又闪过一抹痛。

 丁驯的脑海里,挥不去她既伤心又无奈的神情,感觉自己被思念凌迟,无法挣脱。

 不过是一的时间,黑寨被夷为平地,他们大获全胜,丁驯的脸上却没有任何兴奋之情,觉得自己亲手毁了她的家。

 看着一片狼藉的黑寨,丁驯缓慢的找到了自己的声音——

 “回京。”

 天子脚下,繁华京城。

 大街小巷热闹非凡,大家都在讨论者“天下第一神捕”又一次成功剿匪,破了人人闻之变的黑寨。

 皇上大喜,设宴行赏,当着满朝文武百官面前,丁驯官位又晋升一等。他弯身谢恩,脸上却没有太多喜悦的表情。

 在洗尘宴之后,他很快的回到丁府,躺在已好眠数十年的木上,他却整夜无眠,看着门外的星星,脑袋一片空白。

 接连几,众多文武百官纷纷摆上庆宴,想借机介绍自己的黄花闺女,只是,他一场也没去,推掉所有的邀约,过着近乎闭关的日子。

 丁驯像是被了魂,告病在家休养。皇上体谅他出兵辛苦,允他在家休养一个月,还送来众多补品,希望他尽早养好身子。

 那些难得的药品、补品,一箱箱完整无缺的被搁在角落,丁驯动也没动,甚至不曾费神去拆开它。

 他整坐在屋里,生活变得了无新意,怔忪的看着远方,像是在思念着谁。

 这样的状况,终于让丁母看不下去了,如果拐弯抹角问不出原因,那她就直着来。

 “驯儿,你到底是怎么了?”丁母在案旁的椅子坐下。“已经二旬过去,你还是像失了魂一样,究竟是在外头发生了什么事?”

 丁驯听着母亲关心的话语,没有焦距的眸,缓缓收了回来,一张薄微张,似是想说些什么,却又无奈的闭上,最后,只是茫然的摇头。

 丁母叹了一口气,眼前的孩子,怎么会是她雄纠纠气昂昂的儿子呢?

 “跟客栈里的姑娘有关系吗?”丁母有听到几个下属耳语谈论着,丁驯的房里曾住着一个大眼纤细,受了重伤的姑娘。

 丁驯的眸又绕了回来,因为娘亲所提到的姑娘,正是他心之所系的思念对象。

 “任放忧,我都叫她忧儿。”终于,丁驯开口了,冷漠茫然的目光,在念着这个名字时,不自觉进一丝温柔。

 “好,忧儿…”丁母细细念着,也发现儿子态度的不同。“她怎么没跟你一同回京?”想来,这就是他失魂落魄的原因。

 丁驯摇头,再摇头,刚刚才有了精神的脸,又蓦地暗了。“她不可能跟我回京的。”

 “为什么?”丁母不解,沉之后,猜测起原因。“你不会是担心你爹的门户之见,所以才没带她回来的吧?”

 “那又岂是门户之见而已…”丁驯无奈的轻哼一声。“如果娘亲知道她的真实身份,只怕也会叫我早早忘了她。”

 “喔?”此话一出,丁母倒是真的好奇起来。“说来听听,她是何方神圣?”

 丁驯回眸,向娘亲关爱的眸,那压抑在口的难受,终于让他开口。

 “她曾经是黑寨寨主。”他还记得她一脸英气的模样,不知道现在的她,可好吗?“只是,错,她离开了黑寨,也离开我的身边。”

 “什、什么?”丁母捂着口,果然受到不小的惊吓。

 只是,一看到儿子那失魂的视线时,她又蓦地坚强起来。

 “好,我承认,我是被吓到了,但是我相信我儿子的眼光,你尽管带回家来,有娘给你撑。”丁母考量是要“失去一个儿子”还是“娶进一个悍媳妇”她宁可选后者。

 “娘亲能接受她吗?”丁驯脸上有着惊讶,却很快又失去光彩。“太迟了,我认不清自己,以为自己并不能完全接受她,直到失去之后,才发现我错了,错的离谱了。”

 丁母愣怔的看着他脸上的悔恨,这才知道儿子的用情之深。

 “你有没有想过,如果你还在她的身边,会做些什么事?”丁母看着自己的傻儿子。

 “我当然会尽其所能的保护她,不再让任何人伤害到她。”丁驯想也不想的回答。如果时光真能倒,他不会让她离开,不会让她受到那种伤害,就算他真要剿了黑寨,也会用最和缓的方法,让她的伤害减到最低。

 听到这句话,丁母笑了,心想着自己聪明万分、万夫莫敌的儿子,一遇到感情事,就成了傻蛋。

 “傻孩子,如果真想保护她,那你还留在这里做什么?”她带着笑容提问。

 “娘?”丁驯面不解。

 “与其把一个心不在的孤魂留在身边,还不如让我的儿子在外头活蹦跳。”

 丁母感慨的说。

 虽然心念着刚回家的儿子又要离开,但总比留一个行尸走在身边来得好。

 被娘亲这么一提点,丁驯豁然开朗,突然明白了。

 与其在这里后悔着自己做过的错事,还不如承认错误,将她找回自己身边。

 “那爹那里…”丁驯知道父亲对自己的期望很高。

 “放心吧,就把她带回来,娘说过,人多就是力量,你加上娘,再加上忧儿,就是多数胜少数,如果你们再帮娘添个胖小子,到时候,这一票可抵万人,你爹那边,就什么事都甭烦恼了。”丁母对自己的另一半,可是了解得很。

 丁驯高兴的点头,马上起身开始收拾行囊,整个人顿时充满活力,让一旁的丁母知道,自己做了正确的决定。

 “一路要小心。”丁母看着他即将迈出的脚步,还是忍不住叮咛了声。

 “谢谢娘。”丁驯感谢的看着娘亲,对着她发誓。“我一定会帮您把媳妇找回来!”

 天涯海角,他一定把她找回来!  M.3maO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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